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流程:1.双方准备好材料,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3.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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