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2022年10月17日评论40 次浏览字数 169阅读模式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family.hunyinxuetang.com/hunyin/202210516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