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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