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证遗嘱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相关材料;三、公证处受理,发通知单;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五、报审批;六、制作公证书;七、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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